南昌市体育局是
南昌市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内设机构有四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市场处。
机构简介
南昌市体育局另有: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机关党总支、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下属单位有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昌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南昌市二体校、南昌市体育中心、南昌市体育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93号),南昌市体育局为市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检查县(区)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企事业、机关、部队、农村和社区搞好体育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全省及友好城市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与科研工作。
(八)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馆建筑设计及管理。
(九)大力兴办体育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十)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体育系统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体育组织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市场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监察室(市纪委派驻机构)
获得荣誉
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1月,被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列入“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候选公示名单。
直属单位
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昌市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南昌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南昌市体育中心
南昌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南昌湾里射击中心
班子成员
杨 春 党组书记
汪 芳 局长
熊庆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慧 副局长
艾 民 调研员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