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只在山东济宁设河道总督。1677年(丁巳年)(康熙十六年),
靳辅出任总河,因总河署距黄河淮河京杭运河交汇处、河工最重要处
淮安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为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河势,就近指挥,于是在清江浦(今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原户部分司旧衙署设立行馆。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分设
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总督),驻节清江浦;以及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东河总督),驻济宁。次年又增设
直隶河道总督(
北河总督),归
直隶总督兼领。时南河总督辖有4道、24厅、24营,
河督署规模庞大。历任河督中,政绩比较显著的有
张鹏翮、徐端、
黎世序等。 清初,朝廷每年拨给南河河工修防银达450万两之巨,决口漫溢时还另有支拨。同时,南河总督署官员肆意贪黩、降低工程标准,中饱私囊的情况,在当时就为舆论谴责。
南河总督及下属官员驻扎的
清江浦,繁荣也达到鼎盛,上下十数里长街,各种店铺、酒楼、茶社、浴室鳞次栉比,上百家青楼妓院日夜歌舞,风气奢侈。
1855年(太平天国战争期间),黄河北徙。1860年,前来夺取粮仓的
捻军攻破清江浦,烧毁南河总督署和整个城市。次年,南河总督被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