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时期在江西
赣州、南安及其周边地区设立巡抚一员,驻赣州,辖区屡有增减,清初沿置,康熙年间裁撤。
南赣巡抚,全称“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明朝
弘治八年(1495)始设,辖区以赣州府、
南安府为主,屡有增减,包括江西、湖广、广东、福建四省交界府县,驻赣州(今江西赣州市),主要在该地区缉盗剿贼,安抚流民,维护地方治安。清初亦设置,于清朝康熙四年(1665)裁革。
弘治八年(1495)四月,因闽、粤、湘、赣四省交界地区盗匪作乱频繁,任命金泽为都察院右
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南赣等处,为首任南赣巡抚。辖区为江西赣州府、南安府、
建昌府,广东潮州府、惠州府、
南雄府,福建汀州府,湖广郴州。以赣州为治所。
嘉靖八年(1529),增辖江西吉安府之万安、龙泉、泰和、永丰、永宁5县,抚州府之乐安县。
万历十六年(1588),增惠州府和平、龙川、兴宁3县,潮州府程乡、平远2县。
顺治二年(1645),清廷准备夺取南赣地区,任命苗胙土为清朝首任南赣巡抚。
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王阳明,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
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正德十一年(1516)出任南赣巡抚,后改提督军务。任上讨灭南赣盗匪、平定
宁王之乱,因功授封
新建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