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规划局
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阳市规划局是隶属于南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城市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参与拟定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六)负责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诉讼工作
(七)对中心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的规划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八)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外县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评审、报批县级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九)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十)负责指导市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十一)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和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城乡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
(十三)负责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开发利用工作。对各县市区城乡规划资料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人事科(挂机关党委牌子) · 纪检会(监察室)
· 总师室 · 法制科 · 城市发展规划科
· 规划用地与城市开发改造管理科  · 建筑工程与环境艺术管理科
· 市政市容工程管理科  · 县乡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科
下属机构
· 南阳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 · 南阳市规划设计院 · 南阳市城乡规划测绘院
· 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南阳市规划局宛城区分局 · 南阳市规划局卧龙区分局
· 南阳市规划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南阳市规划局河南油田工矿区分局 · 南阳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中心
·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鸭河分局 ·南阳市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 ·南阳市城乡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服务承诺
(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负责引导至有关责任人或承办科室;不属于市城乡规划局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给于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准确告知责任部门。2、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时,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诚恳;回答提问应做到明白、正确、耐心;办理事情应做到及时、公正、无误。
(二)限时办结制。1、“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单项规划审批时限均为10各工作日。2、规划审批项目符合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3、承诺时限是指规划审批服务的最长期限,对提前办完手续的项目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三)一次性告知制。1、承办人对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负有一次告知责任。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告知相关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应一次告知其暂不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2、承办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受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
(四)过错追究制。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办事高效,勤政廉洁,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过错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一年内违规超过两次的,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书面告诫,并视情节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诉问责制。工作人员有被投诉不遵守服务承诺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服务态度恶劣,与办事者争吵的;私自进行有赏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费用的;违反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问责,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参考资料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机构信息.南阳市人民政府.2014-09-23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服务承诺——五制 .南阳市人民政府.2014-09-23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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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