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昶(?~516年),字叔达,小字师颜,范阳郡涿县(今
河北省涿州市)人。北魏大臣、目录学家,青州刺史
卢度世第三子。
卢昶年轻时就有声誉,魏孝文帝太和年间,以员外散骑常侍出使南齐。南齐得知北魏南征,残酷对待使者,卢昶泪汗横流。回国后免官。魏宣武帝时被宠信,历任侍中、吏部尚书,在任结党营私,和元晖卖官鬻爵,元晖号称饿虎将军,卢昶号称饥鹰侍中。出为徐州刺史,抚恤戍兵。永平四年(511年),卢昶夺得南梁朐山戍,梁军反击。他请朝廷援军五万,但是没有将略,失利败走,军队死伤三分之二,又被免官。之后历任散骑常侍、镇西将军、雍州刺史,在任上去世,谥号穆。
卢昶存有多篇章奏表文。
景明初,洛阳获白鼠,昶上《白鼠见宜饬吏治》,指斥战乱给人民带来的疾苦 ,及兵吏中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利用灾异感应之说,劝谏统治者整饬吏治。永平四年(511年),北魏与南齐争夺朐山(今临朐),卢昶时为徐州刺史,参与并组织作战,卢昶连上三表,陈明朐山敌我双方形势,提出增派援军的请求。以上四篇文章均载于《魏书·卢玄附传》。另外 ,景明三年
源怀卒,卢昶写《奏府寺议源怀谥不同》,对太常侍和司徒府对源怀追谥不同发表议论,此文载于《魏书·源贺附传》。以上五篇文章均被严可均收入《全后魏文》卷三十七。
太和初,官至太子中舍人、吏部尚书。官至散骑常侍卒,谥号为穆。其本为儒生,兼作吏事。曾在秘阁整理书籍,撰有目录《甲乙新录》,取四部为法。但著录简单,在中国目录学史上影响不大。宣武帝即位后,秘书丞孙惠蔚上疏:观阁旧典,新旧杂糅,首尾不全。篇目虽多,全定者少。孙氏奏依前丞卢昶所撰《甲乙新录》,整理书籍。该目早佚。
卢昶为
范阳卢氏北祖第三房始祖。唐朝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
七姓十家”互相通婚,范阳卢氏作为中原五大郡姓“
五姓七族”之一,东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
卢度世四子、
卢辅六子、
卢溥诸子被列入禁婚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