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业联合会,主管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是厦门市商业流通领域各行业协会、各专业性协会及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餐饮服务及其他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性商贸流通领域的综合性社团组织。现任会长陈守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雄彪。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姜明担任顾问。
基本概况
厦门商联会自1996年创办以来,围绕商贸流通改革与发展,坚持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厦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心、指导、支持下,依照相关法规,承担厦门市早餐工程、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小店经济、商圈经济等内贸流通领域行业调研、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自律管理,以及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商业特许活动规范管理和服务。
厦商联始终坚持“民间化设立、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国际化标准”的发展方向,以“创新有效服务、强化自立基础”为发展目标,以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内涵、增强服务效果为发展思路,全力打造影响厦门乃至全国的厦门商业增值平台,建立健全与厦商联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努力实现“让厦商联成为厦门市商业系统具有引领作用的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命。在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商业信用服务、职业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品牌培育服务、融资搭桥服务、商贸交流服务、政企沟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会员满意和信赖的会员之家。拥有直属会员和间接会员2000多家。
机构及部门
下设八个职能部门
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会员发展服务部、会展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厦门市商业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商业发展研究部(厦门市商业发展研究院)、法律服务部(厦门市商业系统商事纠纷调处中心)、政府联络与评选表彰部。
直属分支机构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商业发展研究院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连锁经营同业公会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再生资源同业公会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餐饮同业公会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酒类同业公会
厦门市商业联合会家电家装同业公会(筹)
主要职能
1.政企沟通纽带。协助市商务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宣传和引导企业贯彻商贸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开展行业调研,向政府反映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反映行业、企业诉求,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制定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2.开展行业自律。在市商务局指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全市早餐工程、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备案等有关行业自律,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并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业规范工作。
3.承接政府服务。受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和授权,承担菜篮子工程、酒类溯源、商贸统计运行分析、政策申请初审等行业管理服务事项。
4.联合各类商协会。联合商贸流通领域和相关行业协会、各类商会以及国家、地方社团组织,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帮助企业提质增效,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
5.市场开拓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组织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主体促销活动、展览会、博览会、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并为企业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6.商贸沟通合作。举办各种商贸交流活动,如高端论坛、联谊沙龙、商务考察、讲座座谈等,促进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交流合作、协助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和资金项目。
7.行业评优评先。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或参与开展“厦门老字号”、“厦门餐饮名店”、“厦门放心酒示范店”等行业评选活动以及“中国商业年度品牌”、“中国商业年度任务”、“全国商业质量奖”、全国商贸流通领域劳动模范等全国性评选推荐活动。
8.培训咨询服务。接受政府的指导和委托,开展人才技能培训;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组织行业技能、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职业技术水平;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9.法律金融服务。设立厦门市商业系统商事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会员商事纠纷法律调解机制,促进行业和谐发展;提供法律维权咨询服务;设立厦门市商业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组建商贸行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投融资服务。
10.信息共享宣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会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宣传政策法规、财经资讯、法律法治和会员资讯,为企业提供学习、宣传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