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礼·地官·保氏》:“三曰五射”汉郑玄注:“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
唐·
贾公彦疏:“参连者,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去也。”(注:此处所言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连射四箭,就是先射一箭,再连射三箭;也可以理解为先射一箭,后三箭加上第一箭首尾相连成一条直线,从可能性上来说第一种更大)
汉·
刘向《
新序·杂事二》:“不知公子王孙,左把弹,右摄丸,定操持,审参连。”
章炳麟《
国故论衡·原儒》:“礼乐世变易,射御於今麤粗,无参连白矢交衢和鸾之技,独书数仍世益精博。”
清·
丁澎《风霾行》:“宿舂未给县官税,更烦徵调徙炖煌。钩考参连不知数,谴责稍迟督邮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