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粮食局是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部门内设机构8个。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省有关粮食工作法规、制度。负责提出全市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
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
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市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三)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和市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核发放。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双鸭山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综合、分析、预测双鸭山市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双鸭山市年度粮食总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粮食政策依据。
(七)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局直属单位固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预、决算。
(八)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专门人才培训,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
(十)负责驻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
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
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
制度性交易成本;
2.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
粮食储备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十三)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的职责分工。市粮食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定市级
储备粮总体方案,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
内设机构
双鸭山市粮食局部门无所属单位,部门本级内设机构共8个,包括:办公室、调控科、产业发展科、仓储与科技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督查科、市场营销指导科、军粮保障科。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
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
合署办公。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
(二)调控科。指导全市原粮购销,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内
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三)产业发展科。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网点布局。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
(四)仓储与科技科。拟订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
(五)政策法规科。组织贯彻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承担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
地方性法规。承担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执法督查科。负责组织全市综合性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对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重要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有关制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购销活动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审核发放。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七)市场营销指导科。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推进双鸭山市粮食产品品牌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军粮保障科。负责驻双鸭山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粮供应管理。参与协调
军粮供应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现任领导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