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只峰尚未完全清醒,不能开口说话,由于只峰是爆炸案发生企业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爆炸案发生后,他作为重要当事人,公安局派出的便衣警察也始终跟随他的行动,密切关注他的情况变化。
在病房内,这位警察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也是早上6点钟左右前往医院与之前跟在只峰身边的同事换班进入病房,尽管这一天也陆续有人来看望只峰,但只峰始终没有开口与人交流过。
据神经外科护士站护士回忆,只峰大约是爆炸发生后半小时左右被送来
天津市泰达医院,凌晨1点左右就已被收治进入神经外科。
2015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
龚建生表示,在2015年8月14日上午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结束时,听见有记者大声地提问,只峰是谁?网上也有不少人炒作,只峰背景深厚。
2015年8月14日下午四点十三分,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进行了辟谣。2015年8月15日上午事故现场新闻中心从市公安局进一步了解到,
只升华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只峰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对这种在危机时刻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关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别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只峰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经营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