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
庶长:
大庶长、右庶长、
左庶长、
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
爵位,又是
官职。大庶长赞襄
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
丞相;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驷车庶长则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四种庶长之中,除了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其余全部是王族专职。
商鞅变法之后,
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
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商鞅规定:
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
爵位[
公士] 、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