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浙江省围垦局技术处副处长、
兰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省水利厅农水总站副主任、浙江水电开发管理中心主任等职。
曾任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处。
2006年,
浙江省水利厅决定:叶舟同志任
浙江水利水电学校、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浙江水电技工学校校长,
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浙江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2013年1月,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2013年1月18日研究决定:叶舟同志任中共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叶舟任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校长,免去其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2009年2月,以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叶舟博士为首、刘进宝博士(在读)等参与的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研究团队承担了
水利部重大专项课题《水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课题核心部分的研究工作——生态补偿制度政策的研究。
近年来,叶舟博士在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国内率先提出了水能资源的有偿使用(资源补偿)、相关利益主体损益的补偿(经济补偿)、区域生态水的调度补偿(生态补偿)等“三大补偿”机制,并在浙江省水能资源开发的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2014年12月,叶舟校长主持完成的《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及资源、经济、
生态三大补偿机制研究与实践》科研成果喜获“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实现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在大禹水利科技奖零的突破,彰显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的水利特色。
2016年11月1-2日,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长叶舟受邀出席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国工发组织主办,国际小水电联合会、国际小水电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七届今所以日水电论坛,作了题为《绿色水电带动河流生态修复研究——以瓯江流域为例》的报告,受到
水利部有关领导和国内外专家学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