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高峰
郑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叶高峰,男,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内有影响力的刑法专家。1931年4月生于广东省博罗县,1952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书,1956年到西南政法学院任教,1980年受司法部的委派调入郑州大学法律系任教,1986年至1994年11月任郑州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刑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学科带头人。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顾问。
人物生平
叶高峰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刑法学、犯罪学的研究。在他的带领下,郑州大学于1990年获得刑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河南法学硕士点“零”的突破,郑州大学刑法学科也成为了河南省第一个省级法学重点学科 ;他为郑州大学法学教育的恢复重建和郑州大学法学院的组建做出了重大贡献,是郑州大学法学院的主要缔造者;在他培养的硕士生中,已有十几位分别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学校刑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很多现已成为学术界和司法部门的骨干,受到了刑法学界的关注;由于他的突出成就,他的名字被收入我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主编的《中华法学大辞典·名人录》部分。
主要成就
曾经担任的主要学术职务: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省社团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学科组成员;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郑州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获得的主要荣誉:
郑州市劳动模范;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出版图书
出版著作
主编的主要学术著作:
1.《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专著,获1991年河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2.《危害公共安全罪新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3.《共同犯罪理论及其运用》,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获1993年河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4.《暴力犯罪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获1994年河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5.《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6.《金融犯罪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主要科研项目:
1.199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主持人);
2.河南省“七五”社科研究项目《故意犯罪形态论》(主持人);
3.河南省“八五”社科研究项目《暴力犯罪论》(主持人)。
叶高峰教授还在《法律适用》《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几十篇,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6 12:40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主要成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