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是指
社会公众在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认知和判断后,所形成的一种信任和尊重的社会心理状态。司法公信的获得,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自身做到
司法公正与权威,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的主观感知,二者缺一不可。
司法公信是
社会诚信的基本保障,是指在
司法机关依法行使
司法权,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
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重点围绕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推进
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和司法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加强诚信建设,促进
司法公正。
从词源角度分析,司法公信是由“
司法”和“
公信”二词复合而成的,并在
法治国家的语境下获得了其相对固定的含义。是故,对“司法”和“公信”分别形成共识理解,成为提炼司法公信内涵的话语基础和逻辑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