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明代内廷十二监为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御马监(后称尚驷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其中司礼监为首。十二监下设有四司八局,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银作局、浣衣局。合称“二十四衙门”。
司礼监,掌管宫廷礼仪。明朝没有宰相,权在内阁。内阁具体掌控政务的方式是由内阁大臣阅读奏章后在上面批注自己的意见,称“票拟”,然后交由皇帝审核并用朱笔作出最后批示,称作“批红”。因明朝中后期皇帝大多疏懒,或不懂政务,“批红”也就只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就是以内阁大臣的意见为准。到明宣宗时,为压制内阁势力,废除朱元璋定下的太监读书禁令,在宫内举办内书堂,教授太监识字,然后由这些识字太监帮助皇帝“批红”。此后, “批红”的权力便逐渐落入太监之手。 “批红”分两道程序,先由司礼监秉笔太监“批红”,然后司礼监掌印太监审核确认后盖印,才算通过。由此,司礼太监便与内阁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历史上的刘瑾、冯保、魏忠贤等权倾一时的太监就是司礼太监的头目。
朱元璋禁止内阉识字读书,不许干预政事。朱棣时开始重用阉官,朱瞻基设文书房,命大学士陈山专教阉官读书做八股,与士大夫受同样的教育。此后司礼监掌印太监成为皇帝的第一代理人。明朝中后期,最高统治集团的决策层由皇帝、内阁首辅、司礼监掌印太监三方组成。国家政事往往先由内阁草拟意见,然后报送皇帝批准,最后由司礼监掌印太监用印后下发六部等各职能部门实施方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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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载:“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封柄机要,佥书、秉笔与管文书房,则职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内使俱以内翰自命,若外之词林,且常服亦稍异。其宦官在别署者,见之必叩头称为上司。虽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为礼也。内官监视吏部掌升选差遣之事,今虽称清要,而其权俱归司礼矣。”司礼监是十二监中排名第一的官署。司礼监的掌印太监(其长官)与内阁首辅一同掌握着朝廷的关键机要事务。司礼监的佥书太监、秉笔太监以及掌管文书房的太监,他们的职权就如同内阁的次辅;司礼监的属官以及小太监都以翰林官员(有学问的文官)自称。内官监负责监察吏部掌管官员的升迁、选拔、差遣等事务,权力都已经归到司礼监手中。据《明史》卷七十四所载,司礼监的掌印太监各自设置有自己的家臣,有掌家、掌班、司房等职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