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大夫
官名
官名。隋炀帝置。掌诸巡察。类似于以前司隶大夫为司隶台长官,其职掌为巡察京畿内外的司隶校尉。主官有司隶大夫一人,正四品。属官有别驾二人,从五品,分察畿内,一人管东都洛阳,一人管京师长安。有刺史十四人,由诸郡从事四十人辅助巡察京畿以外全国郡县。其职责是“激浊扬清”,若遇贪黩的郡守则有权免职,有功则上报其事迹,加以旌勉。
巡察标准有六条,即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不;二察官人贪残害政;三察豪强奸猾,侵害下人,及田宅逾制,官司不能禁止者;四察水旱虫灾,不以实言,枉征赋役,及无灾妄蠲免者;五察部内贼盗,不能穷逐,隐而不申者;六察德行孝悌、茂才异行,隐不贡者。不久废司隶台,改派京官清明者以司隶从事之名出使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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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2-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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