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盐业管理局
吉利区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吉利区盐业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隶属于
洛阳市盐业管理局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我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编制盐业发展规划。
2、综合协调盐业产供销关系,组织和指导该区盐业生产经营活动。
3、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参与编制我区盐的调拨、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负责全区盐的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和管理。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5、负责全区食盐加碘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碘盐生产,统一包装的供应管理。
6、负责国家储备盐及中央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7、对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监管管理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运销股、盐政股、人事股、盐政稽查队等。
附注:吉利区盐业公司是全区唯一食盐专营主体,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为区盐业管理局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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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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