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盐业管理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原系洛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洛阳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全系统1420名职工,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现归口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地方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和系统内工业用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广。
3、负责盐款结算及资金的正常运转,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4、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调拨、运输、储备、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碘盐质量监督检测和包装、防伪标志的供应管理。
7、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8、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9、参与对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和调整任免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 、财务和计划科 、销售业务科 、盐政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等。下辖洛阳市盐业管理局西城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新区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东城分局(分公司)、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工业盐分局(分公司)。
市局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承办机要文秘、政务信息、督促查办、会议组织、建议和处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等工作。
财务和计划科:负责局(司)财务管理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盐款结算及企业资金调配,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序运转。
销售业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盐品调拨计划,衔接食盐的供应分配,均衡组织盐产品的调运;负责全市碘盐质量检测和食盐包装、防伪标志的供应管理工作。
盐政法制科:研究制定全市盐业法规政策草案;指导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处理盐业违规案件,配合处理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工作;负责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批及零售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盐价管理。
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东城、西城和新区分局(分公司):分别管理辖区内各合格食(碘)盐供应,依法进行盐政市场管理检查,查处涉盐违规案件,配合查处违法案件;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换发工作。
工业盐分局(分公司):负责全市工业盐调拨供应及工业盐市场检查、涉盐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盐计划管理。
现任领导
程鲁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局)党组成员、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王嘉惠(女):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委员、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经理。分管财务和计划科、人事教育科、离退办及工会工作;分管业务销售及机关行政工作。
刘德申: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盐政、物业及信访工作。
张和尚: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县级调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保卫科工作。
贺汝生: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王嘉惠副局长分管机关行政、市区及九县(市)、吉利区的食盐销售工作。
赵 兵:洛阳市盐业管理局盐政法制科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刘德申副局长分管盐政、物业及信访工作。
王 雷:洛阳市盐业管理局工业盐分局局长,洛阳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王嘉惠副局长分管业务工作。
承诺事项
限时办结服务承诺
1、全市合格碘盐供应率100%,碘盐市场占有率98%以上。
2、营业实行无周休制度,全市盐品销售一律实行市区24小时,远郊48小时送货上门。
3、在对外营业场所公开盐价和服务公约。
4、删减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凡持有洛阳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遵纪守法的经营者,申请从事食盐零售业务办理许可证的,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免费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对顾客的特殊情况,特殊诉求上门免费办理。
5、申请办理审批项目实行书面受理回执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讲清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注意事项。
6、公开食盐零售许可审批程序。完善首问负责、过错追究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服务。
7、对未按要求办结承诺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向企业和群众致歉。
8、消费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制度要求。
2、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3、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和有价证券。
4、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得失,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5、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6、坚持对党忠诚,决不对党组织隐瞒应该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7、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9、坚持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继承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树立勤廉兼优的公仆形象。
10、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
全面履责措施及承诺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将办理程序、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办理,直至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将服务对象引导给有关科室或具体办事人员。对未按要求办结承诺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向企业和群众致歉。
2、公开《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凡持有洛阳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遵纪守法的经营者,申请从事食盐零售业务办理许可证的,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受理回执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讲清政策标准,一次性发放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注意事项。
3、严格盐业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查整顿市场,严防工业盐、工业废渣、废液盐流入洛阳食盐市场,确保百姓用盐安全。
4、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盐品结构调整力度,在确保500克普通碘盐正常供应的前提下,积极引进高端食盐品种,逐步丰富市场食盐品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求。
5、把优质服务、广泛宣传作为重点,全面开展电话预约、送货上门、定期走访、入户宣传等项服务,稳步提高群众对洛阳盐业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6、认真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维护食盐专营政策法纪的严肃性。
7、勤勉为民,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耐心周到,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服务好。
8、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坚决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推诿扯皮,延误上级交办或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请办的事项;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冷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检查、审批、收费和采取强制措施;不准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外事活动除外);不准收受礼金和代币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9、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盐业系统发展稳定的大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盐业系统大局和谐稳定。
行政许可项目
食盐零售许可证。依据《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服务流程
1、电话预约:客户电话报货→审核食盐零售证→登记台帐→业务员配货安排车辆→送货到店。
2、上门自提:审核食盐零售许可证→登记要货台帐→开具购物发票→凭提货单仓库提货。
办证指南
1、食盐零售许可证办理程序:受理备案、勘验场所、检查食盐仓储条件、承办科室审核、领导审批、登记发证。
2、办证地点: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市政府西侧开元大道232号;
3、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是否收费: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7 17:4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