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经
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对省广电局<省广电网络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吉宣函([2009]13号文)及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北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管理的批复》(吉财产函[2010]6号)文批准(批复中同时确认“最终名称应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由
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09年11月30日的母公司
净资产1,136,088,727.59元,按照1:0.98的比例
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
总股本为1,117,988,790元。2010年1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为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22010901000124X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
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其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
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在整体变更时,发起人以其在吉林广电网络集团的权益出资,并没有注入新的资产、业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
总股本为111798.879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00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9798.879万股。
有线电视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
付费频道、多媒体
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
电子信息及其
网络传输服务业务;
网络广告、网上通讯、
数据传输、
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
广播电视网络、
计算机网络、
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
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
网络服务;卫星及
网络系统的
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吉林省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
商业信息、
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
信息设备器材销售、
软件开发(涉及
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