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
传媒企业
吉视传媒由吉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依法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发起人是吉林电视台等34家股东。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经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对省广电局<省广电网络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吉宣函([2009]13号文)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北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管理的批复》(吉财产函[2010]6号)文批准(批复中同时确认“最终名称应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由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09年11月30日的母公司净资产1,136,088,727.59元,按照1:0.98的比例折股后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1,117,988,790元。2010年1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为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22010901000124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由吉林广电网络集团以其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整体变更时,发起人以其在吉林广电网络集团的权益出资,并没有注入新的资产、业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1798.879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9798.879万股。
经营范围
有线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付费频道、多媒体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电子信息及其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网络广告、网上通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卫星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吉林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商业信息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信息设备器材销售、软件开发(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8 17:1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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