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主是日本名田的占有者。平安时代 (公元794—1192年) 中期,班田农民分化,口分田、垦田私有化。国家不再按人身而按土地征税、摊派徭役,并登记土地课役负担人的名字。土地以占有者的本名登记称“名 田”,土地所有者称“名主”。名主须向国家纳税和承担徭役,在乡村中享有特权地位。丰臣秀吉 (公元1537—1598年) 推行“检地”后,名田取消。
江户幕府时(公元1603—1868年)关东所称名主,就是村长(关西称庄屋) ,负责传达法令和征收年贡。
在奈良朝末期,朝廷与贵族势力之间的矛盾激化。为了削弱权势贵族和僧侣的力量,
桓武天皇于784年决定从
平城京迁都到山城国的
长冈(今
京都市),在那里筹建
新都,命名为
平安京,希望借此获得平安、吉利、安宁与和平。
由于平安京于794年完工,故史家常把794年作为
平安朝的开始(也有一说784年决定迁都的时间作为平安朝的开始)。平安时代的称呼来自其
国都的名字。
桓武改革之后,为保证财源,便不得不采用新的租赋征课方式,“田堵制”(负名制)于是出现。田堵制就是让较殷实的农户每年承包一定面积耕地的经营,担负纳租责任。这种承包人称“田堵”(亦作“田刀”,“田部”),所承包的耕地称为“负名”,“田堵”承包耕地每年春天要向国家提出申请书(“请文”)订立契约。
田堵制的采用,一方面表明在班田停止后国家力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土地归农民所有,继续维持土地国有制;另一方面又表明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8世纪中期以来班田农民斗争的成果,即承认了
农民对实际耕作的土地的占有。
“田堵”一词似乎就是来源于土地占有者在其所占土地的周围筑堵(墙)的习惯。当然由于规定契约一年一换,说明田堵的这种土地占有还是很不稳定的。随着田堵制的推行,政府征课租赋已不再按照公民户籍上的人头,而是按照登记在土地册上的田堵实际耕种的
土地面积了。
后来田堵由于坚持斗争,得以逐步加强耕地的占有权,对耕地的占有相对稳定,给所占土地加上自己的名字,称为“××××名”。于是产生了“名田”,它的所有者称为“名主”。“名田”可以继
承和转让,“名主”对“名田”的这种权责称为“名主职”。
小名主是富裕农民,
自耕农,基本依靠自家劳力耕种名田,劳力不足者将部分名田租给“小百姓”,“作人”,“名子”等贫困农民。
大名主是“领主名主”,多在边疆地带。他们的名田经营方式不尽一致,或全部出租,或部分出租,没有出租的部分作为直营田自耕。在直营田里往往以具有半奴隶式依附农民身份的“下人”充作主要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