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挂牌,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18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2副。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起草退役军人管理的相关政策。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政策,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3.安置科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垂管驻吕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4.拥军优抚科
主要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优待、抚恤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定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就业创业科
主要职责: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
主要职责: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烈士公祭等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直属单位
1.市荣军医院
吕梁市荣军医院始建于1975年,是吕梁市唯一一所优抚医院,副县级建制,是“山西省重性精神疾病定点医院”、“山西省精神科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吕梁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牵头单位。负责全市基层医院及社区的精防机构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以及全市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和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任务。
2.市光荣院
市光荣院隶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属科级
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光荣院是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以及未满16周岁的“三属”遗属子女。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3.吕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吕梁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隶属于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由中央财政补助的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一九八五年,截止目前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59人。工作职责为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宗旨,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服务,组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看文件、听报告,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落实军体干部的各种待遇,并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军体工作核心就是落实军体干部的“生活待遇、政治待遇”。
4.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于2006年成立,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5.吕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吕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正科级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5人,主要职责为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援助的平台。
现任领导
刘瑞峰:局长
负责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达月亮: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检、乡村振兴、优抚优待、军休褒扬工作,筹备组建退役军人爱心基金会。
分管拥军优抚科、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市荣军医院、市军休优抚院。
联系指导交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文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石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张文艳: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管理、人事、教育培训、财务、内部审计、安置、平安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精神文明、宣传、保密、档案、规划统计、老干部、工青妇、三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公共节能、机关后勤、双拥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干部学习和党组会议相关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分管办公室、安置科。
联系指导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孝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武银平:主任
全面负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权益维护、意识形态、就业创业等工作,负责指导服务退役军人社会化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助局长做好中共吕梁市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
联系指导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交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离石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岚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并抓好分管领域内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中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总支部委员会被授予山西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