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泰峰
原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泰峰,男,1938年生,南阳市方城县人。曾为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和行政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干事、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等,现已退休。2015年,获得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中国宪法学发展特殊贡献奖”。
科研成果
1、《宪法学教程》(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行政诉讼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3、《行政法导论》(西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主要论文
1、《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若干思考》(《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
2、《究竟什么是宪法》(《法商研究》,1999年第6期)
3、解释中国宪法的一些词条(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中的{宪法行政法}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加强宪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宪政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以权利和权力为中心重建宪法学体系》(笔谈,《法学家》2000年第3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制度(上)》全国统编教材《宪法学》(中国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7、《公民表达自由的理论及实现方式》(《法制日报》2000年8月27日)
8、《正确认识民主和法治》《郑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6期
9、《试论政党与人大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二十年发展与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
10、《中国宪政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律师》,2001年第12期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9 21:23
目录
概述
科研成果
主要论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