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男,汉族,1969年7月生,山东
莱州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
中国民主促进会,1991年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法学博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
法学学士学位。
曾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2005年11月,担任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0年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获
法学博士学位。
2013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检院选任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2015年6月至2024年1月,任
山东政法学院院长。
2017年6月任,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4年1月,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社会兼职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青联副主席,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省社科联委员、省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
职务任免
2022年5月20日,民进山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吕涛为副主任委员。
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吕涛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4年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吕涛的山东政法学院院长职务。
主要成就
担任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期间,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律师工作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先后分管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政策研究、监察新闻宣传、民事刑事检察等工作,成绩比较好。吕涛同志善于学习,肯于钻研,法学理论功底比较厚实,思想作风正派,自我要求比较严格,先后获得全国监察业务专家、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主要荣誉
2010年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12年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为检察学,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研究课题4项,在
《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论坛》《人民检察》等知名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编、参编著作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