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是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万 利: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副书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黄乃宏: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常委,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吴鼎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