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红,汉族,1971年生。祖籍
浙江。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以明清史、中国古代法制史、法律文化史、制度史以及当代地方文化建设和身份认同为主要研究方向。另有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导师。
1988年至1997年,在
北京大学历史系学习,1992年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该校历史学博士学位。同年分至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2000年任副研究员。
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获美国学术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资金资助,在美国
普林斯顿大学( Princeton University) 做访问学者。
2003年8月进入美国
俄克拉何马州立大学(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 社会学系学习。2008年12月获该校社会学博士学位。
2008年至2010年,分别在美国
博懋大学(Bryn Mawr College)和艾德里安大学(Adrian College)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2013年6月21日,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孙存案:关于明代中后期法律知识的讨论》的学术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