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
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
历史沿革
2024年6月7日下午,周宁县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全省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可能危害
社会安定稳定和
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
交通安全、
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
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
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
、安康医院等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工作,以及承办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以及承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属地区
周宁县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获得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3月,周宁县公安局综合服务岗被福建省妇联命名为“2021年福建省巾帼文明岗”。
2021年10月25日,被评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现任领导
周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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