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男,
镇坪县农民。其用数码相机和
胶片相机拍摄的
华南虎照片于2007年10月被
陕西省林业厅公开,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网友、虎专家、
法律界人士中科院专家等方面
质疑,并引发中国乃至世界的关注。2008年6月底,政府宣布周正龙拍摄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员受到处分;11月17日,周正龙因
诈骗和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
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告缓刑三年。2010年5月初,周正龙被法院带走,经调查证实,周正龙已被
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于2012年4月27日刑满出狱。
人物经历
出生在镇坪县上竹乡的一个农民家庭的周正龙,父亲是一个猎人。1980年,他搬到了文彩村,成为一位“
上门女婿”。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声称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的照片,照片多达70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周正龙人民币2万元。围绕着照片的真假,媒体、专家、公众质疑的声音从网络上汹涌而起。后在大量证据表明华南虎影像是不真实的情况下,周正龙本人仍坚持老虎是真的。而省有关部门也称经鉴定,照片中的老虎是真的。
炮制照片
2007年10月3日,中国
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宣称于神洲湾拍摄到濒危动物野生华南虎的照片。省林业厅于当月10号确认照片所拍确为华南虎。但照片公布后,照片和其中老虎的真实性受到了许多质疑。2007年11月,照片中的老虎被发现与一张
年画上的老虎极为相似,而因该年画生产于2002年,照片中老虎的真实性受到了更多强烈质疑。但陕西省林业厅相关官员坚持照片老虎为真,引发网民和民众的强烈质疑,并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怀疑。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周正龙所拍摄照片中“老虎”实为老虎纸画。参与“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的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白少康说,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的华南虎是老虎画。
据白少康介绍,公安部门在调查中对“拍虎”现场重建后证实,周正龙拍摄时距“虎”最近距离约3.9米,最远距离约10.5米,从根本上推翻了周正龙拍摄
活体野生华南虎真实性的基础。在后来的侦查中,周正龙交代了其为骗取钱财用老虎画拍摄华南虎照片的犯罪事实。
据周正龙交代:2006年为陕西省华南虎调查队做向导期间,周正龙听调查队队员讲,如果能拍到华南虎的足迹、粪便、毛发,便可得到千元至万元的奖励;拍到活体野生华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对其触动很大。特别是2007年8月前后,镇坪县政府对其做调查队向导颁发了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更加刺激了周正龙拍摄虎照,获取利益的欲望。
根据周正龙的供述,省的公安人员从其家中提取了其2007年10月3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1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
庭审实录
2007年
10月12日,省林业厅宣布陕西秦岭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
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
10月19日,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3日,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
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曹清尧表示:“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
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当天,国际
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林业厅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
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
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
11月11日,世界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
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2月2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0日,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
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
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
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
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
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
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
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
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
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
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
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
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
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
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
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
6月17日,
国家林业局针对
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
6月24日,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
6月26日,被视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师范大学
刘里远教授向媒体称,周正龙于2008年4月拍到了华南虎的清晰脚印。
6月29日,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查证,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虎照,还用木质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行骗。他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涉及的十三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
朱巨龙被免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关克被撤职。
6月30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处长以上干部会议,通报省林业厅等单位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以及对相关公务人员的处理决定。
9月27日,“周正龙案”将在旬阳县法院开庭。合议庭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1月17日上午八时三十分,
安康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共历时十三个小时。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省林业厅。判决书将在五日内下达。
2010年
4月30日,周正龙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服刑。至于撤销缓刑的依据,是周正龙在缓刑期间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2012年
4月27日,周正龙刑满释放。
狱中生活
周正龙在服刑期间始终不认罪。他入监以后,性格孤傲,很少和同监室的人主动交流。即使别人谈及华南虎事件,或者以此事件开玩笑,周正龙自己从不谈及此事,也不理睬别人的玩笑。因年龄较大,周正龙经常从事一些简单室内的工作。在两年多的劳动改造中,周正龙表现一般。劳动改造时经常以生病等为由不参加体力劳动。
刑满出狱
因炮制“华南虎照”获刑两年半的
镇坪县农民周正龙,2012年4月27日已从
富平监狱刑满释放。该监狱教育科科长芮某称,周正龙已于7时许办好出狱手续,由监狱派出的警车送回
镇坪。
继续找虎
刚刑满出狱
因被控发布发现华南虎虚假消息而入狱的陕西镇坪农民周正龙前些日子刚刚刑满出狱,又再次上山找虎。日前,有媒体披露了由周正龙提供的5张照片,照片里,有一些疑似大型动物的足迹。此消息一传出,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为了捕捉可能出现的野生虎影像,深圳一家通讯公司捐赠了6台动物监控相机给周正龙。一直高度关注野生虎调查的九江大学胡丹副教授,于6月12日将这些设备专程送往陕西镇坪周正龙家,并上山教周正龙如何正确使用。周正龙已在山上安装了2台监控相机。
出狱一年来
2013年6月1日消息,安康市镇坪县农民周正龙出狱一年来,多次上山寻找华南虎,为了捕捉到老虎的影像,还在山上安装了多台动感照相机。5月28日,周正龙再次进入大巴山腹地,去寻找他期待见到的华南虎身影,随行的记者拍摄下他登山行走和在深山生活的画面。
由于陕南地区连日阴雨,山间溪水水位暴涨,水流湍急,给登山的周正龙和他的随行者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然而集队员和向导为一身的周正龙毫无畏惧,身先士卒脱鞋横渡带领大家攀石而上,同时还对山林中一处处疑似大型猫科动物留下的印迹做好勘测和记录。
夜晚,山间温度低至10摄氏度以下,雨露潮湿,周正龙没有和同行者一样住进相对温暖的帐篷,而是在一撮树木中搭起简易“树床”,他佩戴声音侦测装置,怀揣照相机和摄像机,在阴冷和劳累中熬过长夜,由此可见他对寻找华南虎执着的精神和饱满的热情。
专家观点
北师大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刘里远:这些照片有典型的掌垫和梅花趾印等老虎足迹的特征。
刘里远对新快报记者分析称,那些脚印大都是老虎在斜坡上留下的,因此带有明显的滑痕,拍到的第一个脚印上可见四个趾印的滑行痕迹,其中中间两个脚趾形成长长的滑槽,只有细心观察,才能辨别出是老虎的脚印。而有的脚印呈现典型的老虎脚印特征:后面是品形掌垫,前面是四个梅花趾,深深陷入泥土中。那些陈旧的脚印,有的仍然可以看到典型的老虎脚印特征,而有的残缺脚印则只能从局部辨别出老虎的特征。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罗述金教授:我不相信大巴山还有野生虎。据一位曾与其有过辩论的学者称,罗述金的观点是:不相信
大巴山还有野生虎,“有也不会有可持续的种群了。”
出山找虎
周正龙,陕西
镇坪县农民,2007年其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被
陕西省林业厅公开后遭质疑作假。时隔八年,周正龙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用安装在树林里的动物监测相机再次拍到了老虎的左前掌以及多张留在雪地、泥土中的脚印。周正龙在出狱后继续上山追踪老虎的踪迹,谈起当年的华南虎照片事件,他仍然坚称:“这个事我千真万确没做假。”他向记者表示:“我一直都会在山上找,到死都不会停,我要证明我的清白。”
2015年2月10日上午周正龙还会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申诉状里认为当年指控周正龙造假翻拍年画虎一案“是司法介入错误、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是错捕错审错判的大冤案,对申诉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后果,应予以尽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