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非,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黑龙江
宝清县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物履历
1982.09-1986.08,
长春邮电学院无线电通信系无线电通信专业学习;
1986.08-1987.07,
邮电部广州通信设备厂工作;
1987.07-1988.07,中央讲师团四川
仪陇支队队长(在
四川仪陇县城关中学支教英语一年);
1988.07-1990.03,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工作;
1990.03-1996.04,邮电部北京通信元件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常务副厂长;
1996.04-2000.01,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01被派到
美国马里兰大学学习);
2000.01-2000.08,北京仪器仪表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0.08-2004.04,北京市委统战
部副部长;
2004.04-2006.10,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会长、会党组书记;
2006.10-2006.12,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6.12-2011.02,北京市
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08-2017.05,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书记、主任。
2017.05-2017.08,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
曾任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8月代表资格终止)
人物事件
违纪调查
2022年7月,周茂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辞去职务
2022年7月18日,文投控股公告,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周茂非提交的《辞职报告》。周茂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依法双开
2023年4月,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周茂非不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公务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周茂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茂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2023年5月,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茂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茂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