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盐务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呼和浩特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单位简介
呼和浩特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盐业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市盐务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盐务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自治区盐务局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盐业部门食盐专营行为;
2、负责市内的盐业稽查工作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加工、贬运、销售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3、受理全市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4、协助跨地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完成市政府和自治区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内设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盐政科、业务科、多种经营科。
直属第一盐业批发部(盐政稽查队)、第二盐业批发部(盐政稽查队)、第三盐业批发部(盐政稽查队);土默特左旗盐务管理局托克托县盐务管理局武川县盐务管理局(盐业支公司)。
领导班子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党组书记、经理:高斌义。
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党组副书记:丁联勋。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分公司副经理:马飞峡。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分公司副经理:甄建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01:58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