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
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是法定的
行政公文的一个文种。它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它是指法定的领导机关或
领导人对下级发布的一种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的指挥性公文。它适用于依照法律规定公布行政法规和章程,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以及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其词义为“使”,有“使人为事”之意,作为公文,始于
商朝和西周,当时以王的意志为中心的“王命文书”,都是“命”的
公务文书。令,其义与“命”相似,但还有“告诫”的意思,作为正式公文使用,始于战国时期。
命令标题的写作通常有三种组成:第一种是标准的
行政公文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一种是省略发文事由的标题。还有一种是用发文机关及其负责人职务名称与文种构成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