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县
中国古代县名
陕西咸宁县,历史上是和长安县并列的一个县。西安唐代分长安县和万年县。后改咸宁县。民国的时候取消了陕西咸宁县建制,咸宁县并入了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县)。
县名由来
陕西省西安市属旧地名,唐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 天祐元年(904),韩建为佑国军节度使镇守长安,废宫城和外郭城,重修子城(皇城),南闭朱雀门,又闭延禧门、安福门,北开玄武门,是为五代、宋、元时的长安城。后梁开平元年(907),改京兆府为雍州,后又改为大安府。后唐同光元年复为京兆府。后晋、后汉、后周一直沿用,辖有长安、万年等10余县。
北宋时的长安城,人口减少,仍为全国主要的商业都市之一。 长安城周围地区,宋金两代仍在城中置京兆府统之,辖长安、万年(樊川、咸宁)等14县(金12县),元初仍置京兆府于长安城中,至元十年(1273)改为安西总管府。皇庆元年(1312)又改为奉元路。
清代在西安城的东北隅修建了满城,占有今北大街以东、东大街以北。其他街巷一如明代。清代继续沿用西安府名,辖长安、咸宁等15县,1州,孝义(今柞水)、宁陕(今县)等2厅。
民国时期
1913年,民国政府在关中地区设立关中道,辖长安等41县.1914年撤销咸宁县,并入长安县,结束了汉代以后一城由两县分管的局面。1928年,割长安城及近郊设立西安市。1930年撤市复归长安县。1933年再设立西安市,为国民政府行政院的6个直辖市之一。1938年长安县迁至城南大兆镇。此后不久西安市再次撤销。1941年复设西安市,改为陕西省辖市。1947年再次升为全国13个直辖市之一。
1949年5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安,25日成立西安市人民政府,辖12个区,隶属于陕甘宁边区政府。
建国之后
1953年升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又改为省辖市,同时把原来12个区调整为9个(今7区除阎良,再加上长乐区、阿房区和草滩区)。从此以后西安市的领属关系再未发生变化,但所辖区县不断变迁,直到1983年才稳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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