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办事大臣
清朝官职
哈密办事大臣,清朝官职,为新疆哈密地区军政长官。掌哈密屯政、粮储事宜,管理驻防旗营及一切地方事务。
官职简介
所属有印房章京、办理粮饷官各一人,笔帖式六人;驻防满洲骁骑校一人、马甲一百人。
光绪九年(1883) 新疆改建行省,设哈密直隶厅,遂裁。
历任人员
佛德
历任哈密办事大臣
资料列表
参考资料
哈密办事大臣.中华文史网.2013-11-05
官職查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0 21:17
目录
概述
官职简介
历任人员
资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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