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乐宇(1739年--1791年),绵竹人,清代诗人。字晓春,号九峰,别号鸳港。清乾隆三十一年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官至南笼府太守。精于九章算术,著有《东络山房诗文集》、《奇门纪要》等。
因此绵竹县城在当时就有小
成都之称。在最为繁华的大东街有一座高大宏丽的建筑,绵竹人称为“唐家衙门”。这其实是一座私人宅院,其主人就是唐乐宇,他爷爷、父亲、乐宇祖孙三代都曾作过知县或府官。唐家在当时的绵竹称得上是有名的书香官宦之家。
乐宇生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自小天资聪明又特别勤奋。他学业进步很快,并受到蜀中诗人、乾隆七年进士李化楠的赏识。李化楠乃收唐乐宇为入室弟子,并写诗赞表其才华:“秋水文章不受尘,小苏(苏辙)端的是前身。”将其与苏辙相比,可见老师胸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唐乐宇在一代名师的指导下,学业勐进。他通经史,旁参诸子百家及天文星数之学。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考中举人,乾隆三十一(1766年)考中进士,时年二十七岁。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
经大学士英廉推荐,唐乐宇担任了“钱法堂”监督。当他刚上任之初就遇上一件非常棘手的事件--钱法堂的铸工罢工。钱法堂是是清朝管理钱币铸造的机构,下设铜署、铅署,共有铸工万余人,广大铸工不满“署官”和“炉头”敲榨盘剥,克扣饷银,奋起抗争。他们“喊噪汹汹”,齐心罢工。一时间“署官”和“炉头”慌了手脚,他们忙请京师九门提督派兵弹压。官军包围了工场及周围的胡同和栅栏,一场血与火的冲突近在眉睫。初入宦途的唐乐宇镇定自如,怀着霖雨苍生的善良愿望,挺身而出。一面阻止兵士点燃火枪的火绳,一面驰赴铸工的棚舍,与他们商谈,表示要查办违法的“署官”、“炉头”,限期偿还欠债。经过他的斡旋,防止了一场喋血京门的大惨案。
唐乐宇这一做法不仅没有受到表彰,反而遭到上司和同僚的忌恨。不久,他被外放到荒凉的贵州平越府,一搁二十年不给予升迁和内调。当时的贵州平越是“路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的贫乡僻壤,但这里的艰苦生活并使乐宇失去赤子之心。他一方面勤政爱民,一方面从事诗文创作以自娱。他多方面关注汉、苗人民的物质生产生活,注意发展文教来改善当地的落后。在他到任之初,府属各县“能文者寥寥”。“好修勤不倦”的唐乐宇自动捐出俸银,在平越府东南的墨香池畔修建了墨香书院,特地以重金礼聘浙江名士叶梦麟执教。他自己也抽公余到书院给生员讲学,经过三年多惨淡经营,平越府生员相继在贵州乡试考中举人,从而结束了几十年“平越无举人”文化异常落后的局面。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唐乐宇调任贵州南笼太守。他一如既往,明镜高悬两袖清风,很快治所便吏治一新。平越是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山水风物,父老乡亲,无不令他思念。他在《留别诸生》一诗中深情地写道:
乐宇在诗中透露了他对平越山水的丝丝眷恋之情,并勉励生员在功名、事业上成功。次年春,唐乐宇因母亲去世,扶柩归故乡绵竹。途中由于哀愁劳累,客死于川东夔府云阳江船上,享年52 岁。唐乐宇逝世后,平越父老、生员怀念他的勋绩,曾书“政绩留黔江”相吊唁。乐宇平素为人潇洒绝俗,嗜酒。遗著有《南笼遗稿》、《黔南诗存》多种刊行于世。《四川通志》有生平传记。 (黄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