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赐绢惩顺德
发生在唐太宗时期的历史事件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他名字的意思是“济世安民”。汉族,陇西成纪人,祖籍赵郡隆庆,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
原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受人馈绢,事觉,上曰:“顺德果能有益于国家,朕与之共有府库耳,何至贪冒如是乎。”犹惜其有功,不之罪,但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上曰:“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注释
1.长孙顺德:复姓长孙,名顺德。
2.受人馈绢:馈,本义为“以食物赠送”,此处解释为“贿赂”。绢,唐代可做货币流通。
3.觉:被发觉,暴露。
4.上:唐太宗李世民。
5.共府库:共:共享。府库,古代指国家贮藏财物、兵甲的地方。意为共同占有官府仓库里的财物
6.贪冒:贪婪。
7.是:这样。
8.犹:但是。
9.罪,惩罚。
10.但:只。
11.枉:违反。
12.罪不可赦:罪,罪过。赦:宽恕。
13.奈何:为什么。
译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接受他人赠送的丝绢,事情被察觉后,唐太宗说:“顺德确实能对国家有益,我和他共同享有官府仓库的财物,他为什么贪婪到这地步呢。”因为怜惜他有功绩,不惩罚他了,只是在大殿中赐给他几十匹丝绢。大理少卿胡演说:“顺德违法接受财物,所犯的罪行不可赦免,怎么还送他丝绢。”唐太宗说:“(如果)他是有人性的,获得丝绢的侮辱,超过了接受刑罚。如果他不知道惭愧,就是一只禽兽了,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
相关人物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他名字的意思是“济世安民”。汉族,陇西成纪人,祖籍赵郡隆庆,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即位为帝后,积极听取群臣的意见、努力学习文治天下,成功转型为中国史上最出名的政治家与明君之一。唐太宗开创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经过主动消灭各地割据势力,虚心纳谏、在国内厉行节约、使百姓休养生息,终于使得社会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为后来全盛的开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推向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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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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