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发,男,
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
新宁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职研究生学历,
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5.09—1988.06 邵阳师专中文专业学习
1988.06—1993.06 湖南省涟邵矿务局牛马司煤矿子弟学校教师
1993.06—1994.05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科员
1994.05—1996.04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副科级干部
1996.04—1997.04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
1997.04—2001.04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正科级干事
2001.04—2006.02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0.09—2002.12湖南行政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6.02—2006.04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员
2006.04—2014.12 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4.09—2007.06湖南师范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4.12—2015.08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08—2021.10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1.10—2021.11 株洲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兼)
2021.11—2022.01株洲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局长
2022.01—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局长。
工作分工
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道路交通安全、信访、武警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与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