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地方所建的唐楼都有当地的本土特色,故此有“新加坡
店屋”、“槟城店屋”、“澳门唐楼”、“广州
骑楼”等称号以作分辨。
香港政府未大量兴建
公共房屋以前,除寮屋居民外,几乎所有港人都是旧式“唐楼”的住户。唐楼早于19世纪中后期开始在香港出现。当时的唐楼楼高2至3层,阔15呎(约4.5米),以青砖砌成,而屋顶是以
木结构及
瓦片组成的斜顶,唐楼旁则设有木
楼梯连接各层。当中部分唐楼更有2呎阔的铁制骑楼。
19世纪末期起,香港的唐楼普遍有3至4层,每层高4米,阔5米。设计方面,骑楼以砖砌支柱支撑,并跨出唐楼前的人行道。由于这种设计始于
广州,所以当时俗称为“广州式骑楼”。到了1930年代,
混凝土取代了砖成为了唐楼的主要建筑材料。现时仍然存在的唐楼,尤其是于
九龙区的,都是混凝土建的唐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人口急速增加,房屋短缺。不少唐楼都被用作
分租。通常分租的唐楼会由其中一位住客“包租”,称“包租公”或“包租婆”。包租者向业主每月缴交固定租金,同时亦交付负责支付水电。唐楼单位再被划分为房间分租,通常最少分为“骑楼房”(亦称头房,面积较大及光线充足)、中间房、尾房;很多时更会在厨房或厕所上设置“阁仔(
阁楼)”出租。亦有将单位细分为“床位”。正因如此,根据
香港法例第123F章《建筑物(规划)规例》的第46条,唐楼被定义为“任何建筑物,而在其住用部分有任何起居室拟供或改装以供多于一名租客或分租客使用”,而这条法例至今仍然生效。
香港发展需求高,市区的土地难能可贵,而香港唐楼大部分建于19世纪至20世纪华人聚居的港岛和九龙地区。因此,地产商会以只有三、四层的唐楼为目标,希望可收地以重建更高层的住宅和商业大厦。
2015年,位于
湾仔轩尼诗道的同德押被清拆,令全港只剩11幢转角唐楼。同德大押落成逾80年、在现址经营逾60年,属三级历史建筑。因为只有法定古迹被法例保护,其他的历史评级只具参考价值,2013年同德押已获
屋宇署批准改建为23层高商厦。是次事件引起大家对历史文物评级的准确性,以及如何在保育和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市区重建局近年保留了湾仔
庄士敦道、茂萝街及巴路士街多幢唐楼,并计划在修葺后作为文化用途。位于湾仔
石水渠街72至74号,建于1922年的几幢唐楼,因被涂上蓝色而有
蓝屋之称,亦被政府列为历史建筑。位于
旺角荔枝角道,由
九巴创办人之一雷亮于1931年所建的唐楼
雷生春,则在2003年10月7日由九巴家族后人捐赠予香港政府,并计划改建为
博物馆。
于2010年1月29日下午1时43分左右,发生马头围道唐楼倒塌事故,在马头围道45号J一座5层唐楼全座塌下,造成4人死亡。是香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少有的同类事件,使政府及社会都关注全港同类约50年楼龄的唐楼的安全问题。
澳门市区内仍然保存有不少唐楼,在
议事亭前地及
新马路一带的唐楼,仍然保留了20世纪初期的风格,部分唐楼的上层则经改装后作为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