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喀什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共喀什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行使自治区级管理权,负责开发区的统一规划。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重大部署。
(二)行使国家、自治区赋予开发区的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突出先行先试,实行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
(三)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审定、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五)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工作。
(七)根据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各类进出口行政事务。
(八)负责开发区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承担与上级相关部门、派驻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职责。履行开发区相应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管委会设党政办公室、纪工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公共事务局六个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1 18:0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