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副两高
副国级国家领导人
简介
说明
“四副两高”是副国级国家领导人,未包含属于副国级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纪委书记等党的领导人(由国家级正职人员兼任的级别算上一级)。
由于“四副两高”的概念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执政时提出的,当时国家未设国务委员这一职务,所以国务院副总理应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同样,在1982年《宪法》实行之前,国家机构未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一机构。所以按理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这一职务。
在官方媒体中,全国政协副主席排列顺序位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之后,在准副国级的中央军委委员之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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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