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属于
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在盘点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短缺。如发现固定资产盘亏,要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批准后,调整账面记录,保证
帐实相符。调整帐面时,一般贷记“固定资产”,借记“折旧”,冲销
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
折旧额,并将其净值先记入
待处理财产损失账户。同时在
固定资产卡片作相应注销记录,并登记
固定资产登记簿。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 再从“待处理财产损失”账户结转“
固定基金”账户,注销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盈亏对比表》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按实际发生的亏损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待批准后,再将短缺毁损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自“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的贷方转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亏”科目的
借方。如有属于责任人赔偿的,
应将赔偿款部分记入“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同时将“
固定资产卡片”注销,将它连同“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一并归档保管。
企业在
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在按规定程序批准处理之前,应将该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单独保管,并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批准处理时再转入有关科目。
具体说,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盘亏固定资产的
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
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
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处理后,借记“
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固定资产减少是固定资产的价值流出和实物流出在同一
会计期间内的统一。即:在账簿上记录固定资产减少时,固定资产实物也必定同时减少。在账务处理上,应通过“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盘亏是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实存数小于账存数的一种
账实不符的现象。这种账实不符的现象有可能是平时记错账导致的。而且,在对固定资产盘亏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只是为了把账实不符调整为
账实相符。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固定资产实物的流出。因此,固定资产盘亏核算属于固定资产清查的核算范畴而不属于
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范畴,应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清查中发现的盘亏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报经企业管理部门批准
后处理。其
账务处理程序与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基本相同。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
固定资产,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
计入当期损益。
乙公司年末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时,发现丢失一台电机,该设备原价100000元,已
计提折旧30000元,并已计提
减值准备20000元。经查,设备丢失的原因在于
设备管理员看守不当。经董事会批准,由设备管理员赔偿15000元。
本表适用于在我局办理登记的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损失
税前扣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