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3〕14号
2013年3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14号印发《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通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对国务院机构进行设置。
机构设置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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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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