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
国家法官学院下设分院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举行了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揭牌仪式。
近年来,山东高院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确定将全省法院集中诉讼费的10%用于法官教育培训,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法官教育培训的经费需要。1999年12月,山东省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将隶属于省计委的省经济计划学校整建制划归山东高院,改建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00年1月26日,学院正式成立,3年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已完成建设投资8000万元,占地87亩,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自2001年正式启动法官培训以来,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4期,培训学员5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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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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