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是隶属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从事法官教育培训的副厅级单位。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校园占地57761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拥有教育培训、办公、食宿和健身等设施条件。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4个职能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36人。
学院位于济南市山大南路,校园占地57761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育培训、办公、食宿和健身等设施条件。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4个职能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36人。
自2001年3月正式启动法官教育培训以来,学院按照《
法官培训条例》的规定要求,先后举办了新任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全省法院选调生培训、刑事(民事)审判人员续职培训、WTO与中国司法审判培训、中青年优秀法官培训以及新法律法规培训等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学员6300多人次。同时,学院承办了最高法院和
国家法官学院委托的中德担保法研讨班、全国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与行政审判培训班。此外,学院还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远程专升本学历教育和专项培训,承担着国家法官学院法律(书记官)大专班的教学任务。
鉴于学院设施条件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显著,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了
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认真贯彻落实《
法官培训条例》和《2001-2005年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面实现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三个战略性历史性转变,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全省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
法官培训条例》,确保培训质量,学院致力于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优秀教学师资队伍,不断加强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学院现有52名专职教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以上22人;副教授25人,讲师26人。专业精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给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院聘请了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学专家教授和资深法官担任兼职教授,其中,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赵维田教授、梁慧星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何山和周道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江伟教授、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教授、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谢晖教授等著名专家学者先后来学院为培训班讲学授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结构科学的兼职教师队伍为保证和提高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