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于2018年7月,由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而来。
历史沿革
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73号。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有关安排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副组长刘鹤。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函〔2018〕56号。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任命国务院副秘书长陆俊华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免去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高雨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员职务。
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不再保留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主要职责
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