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山东公司)是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章程》以在山东区域所属企业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股权组建的
一人有限公司, 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
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安全生产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主要从事电源、热源、煤炭、水资源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设备检修、科技开发以及投资等相关业务,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现有正式员工5124人。
国电山东公司现拥有5个发电企业:国电菏泽发电厂、国电聊城发电厂、国电石横发电厂、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和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已开展的电源建设前期项目有国电博兴电厂筹建处、国电新泰电厂筹建处、国电胜利电厂三期筹建处、费县二期、菏泽四期、寻山一期、临沂热电、济南西郊热电、冠县生物质发电等,2010年,公司在湖南,湖北等多省市筹建项目部.公司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实现区域电源点沿山东经济圈环状布局。
几年来,
国电山东公司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团公司“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指导方针和“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创造一流”的中心任务,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创新管理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团队卓越型,生产优质、结构优化、管理优秀、效益优良,市场化、规范化、现代化,国内一流”的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