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学中一门以和平为研究对象的具有跨学科性质的
新兴学科。国际和平学主要讨论和平的本质定义和价值观,通过对
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本质、起因、结构和结束条件的分析,研究实现国际和平的途径,阐述
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方的冷战对峙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关注,威胁人类生存的核军备竞赛和新的战争危险,促使国际间的和平研究进到有组织的学科化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源于美国民间的和平研究在欧洲、日本等地迅速展开。1959年挪威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的建立及其专业学术期刊《和平研究》杂志的出版,被公认为国际和平学成为系统理论学科的标志。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4年的调查报告统计,全世界直接或间接从事该学科研究的机构已达 313个,拥有专门研究人员2000余人。80年代末,规模和影响大的国际性学术团体有:以西北欧学者为主,面向第三世界的国际和平研究协会(IPRA)和以北美研究者为主的和平学协会(国际)〔PSS(I)〕。另外,许多国家的大学已先后设置和平学的教学研究课程,有些还建立了独立的系科。
国际和平学研究的内容和重点与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身处激烈冷战年代的早期和平研究者,特别注重对
国际冲突与战争根源的探讨。他们认为,战争是和平的对应物,争取和平就是要实现
国际体系的无战争状态。社会制度所形成的利害关系差异,使战争如同自然灾害一样无法消灭,但是人们的
价值标准的改变,有可能减少战争危险,维护国际和平。他们主张运用研究成果,阐明战争的根源,预测战争的到来,影响决策者的思想和行为;认为通过分解冲突、均势威慑等手段,改变既得利益的发展方向,能够有效防止战争发生。这一时期和平理论研究者主要有美国的D.辛格、A.拉波波特等。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国际和平学的研究重点随东西方关系的逐渐缓和及
南北关系的日趋尖锐而转移,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有所扩展。挪威的J.盖尔腾格等北欧学者首先突破以战争为中心课题的传统框架,代之以对一般暴力概念的研究。他们认为,避免敌对双方互施直接暴力的战争,只能获得消极的和平;要缔造积极的和平,必须更加重视消除
结构性暴力。根据他们的理论,暴力的渊源存在造成
社会产品分配不公、社会价值分配不均的结构之中。无论是在国际社会中处于中心支配地位的
发达国家与处于一定从属地位的
发展中国家所构成的非对称关系,还是在国家内部环境中社会关系不平等的潜在暴力因素的积累,最终都会以国家规模的形式爆发冲突和战争。因此,只有废除结构暴力,实现社会正义,才能赢得持久和平。他们还提出了
国际一体化的若干具体模式。北欧学者的理论观点在70年代成为国际和平学研究的主流。
对该学科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流派和学者还有:首创数学计量规范研究的英国学者L.理查森;注重和平与权力关系研究的法国政治学家R.阿隆,以及美国哈佛大学的世界秩序学派等。
国际和平学的研究领域仍在进一步扩展。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加强了对
和平与发展关系的研究。他们从解决全人类生存问题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变革现存的国际经济体系,把和平研究、和平教育变成维护和缔造和平的现实途径。也有部分学者主张朝着传统的客观性纯理论方向回归,恢复以暴力战争为主要研究对象。国际和平学对基本范畴、分析方法和价值取向尚存争议,其发展呈现多样化、多方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