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贷款。国际金融机构,包括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及其他地区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
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以及亚洲开发银行、
非洲开发银行等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一般贷款利率较低,偿还期长,贷款条件比较优惠,但贷款控制比较严格、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如世界银行的贷款,从提出申请到取得贷款,一般要一两年时间。向我国提供贷款的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农业发展组织,以及联合国的其他金融机构等。由于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有利于加快我国的四化建设,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安排的项目以及相应配套工程的投资,免征建筑税。
定义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旨在帮助成员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平衡
国际收支。其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
发展中国家提供以发展基础产业为主的
中长期贷款,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小额中长期贷款。
贷款特点
(1)贷款条件优惠。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一般
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如
国际开发协会,主要是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0年,只收0.75%的手续费。(2)审查严格,手续繁多,从
项目申请到获得贷款,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
分类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世界银行(世行)贷款主要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IDA)
信贷,其目的是通过长期贷款的支持和政策性建议帮助会员国家提高
劳动生产力,促进
发展中国家的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是为
发展中国家提供有息的
中长期贷款,
利率采用浮动制,利率水平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比较接近,
贷款期限通常为20年,一般称为“
硬贷款”。国际开发协会主要是向最贫穷的低收入会员国提供无息的长期开发
信贷,
贷款期限在35-50年,一般称为“
软贷款”。世行从2000财政年度起不再向中国发放
软贷款。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贷款是亚行对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性开发资金。目的是为了鼓励各国政府和私人资本向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投资,对本地区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本地区国家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亚行贷款分为
普通贷款和特种贷款。
普通贷款(Ordinary Operation)主要用于帮助成员国提高其经济发展水平,
浮动利率,贷款期限为15-25年,普通贷款也称之为
硬贷款。特种贷款(Special Operation)主要是为贫困成员国提供的优惠贷款。这种贷款不收取利息,贷款期限为40年,也称为
软贷款。我国未使用过亚行的特种贷款。
基本特征
⑴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贷款人为特定的国际金融机构,而其借款人通常也受到特定范围的限制。例如
世界银行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基金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由其 政府机构提供担保的公私企业,
国际开发协会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贫困发展中国家的开发项目当事人,亚洲银行贷款的借款人限于其成员国的开发本地区项目的投资 人,
泛美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人限于其成员国的当事人,并且须为“在合理条件下无法从私人来源获得融资”的当事人等等。
⑵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成员国缴纳的股金、捐款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从资本市场的筹资,其资金放贷宗旨通常包含有鼓励成员国从事开发项目、援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贫困国家经济发展的内容,不完全等同于仅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贷款。
⑶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通常较为优惠,其利息率普遍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其优惠性贷款的利息率可低于3%甚至为无息;其附加费通常也包括承诺和手续费。尽管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不完全等同于政府间的“软贷款”,但其贷款条件的整体优惠性往往并不亚于政府贷款。
⑷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通常为中长期贷款,其期限较长,其贷款期一般为10年至30年(最长可达50年),宽限期多为5年左右。
⑸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大多为开发性贷款,主要用于经济复兴或开发性项目,非项目性贷款通常为配套性使用,这与
商业银行贷款也有很大的不同。
⑹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对贷款用途往往设有严格的限制,不仅贷款协议要求借款人严格遵守贷款目的和贷款用途条款,而且贷款方通常也对借款人的资金运用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