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入股
土地流通整合方式
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农民把土地经营权作为资产入股到涉农生产主体,由生产主体统一经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农民以分红的模式获取回报的一种土地流通整合方式。
概念
土地经营权入股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投资入股到公司或者 里合作社,以公司化的方式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的管理和运作,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最大化的发挥土地的增值效益,而不是农民辛辛苦苦种一年的地获得的效益,土地经营权入股之后农民的收益会有所提高。
主要做法
1.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股份方式投入到公司中,农民根据自己的选择,既可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选择外出打工,不参与土地经营。
2.入股农民(股东)可以凭借拥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
3.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给农民带来好处
近日,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地经营权入股发展能给农民带来的3个好处如下:
1.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的权能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落实“三权分置”,严守政策底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的各项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2.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3.引导贫困地区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合作社
鼓励地方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以列举法指明了创新方式,如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入股)公司。
试点
2019年9月11日,从在四川省崇州市举行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交流活动上获悉,土地经营权入股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已由2015年的7省7县扩大到14省100多个县。土地经营权入股让企业获得了长期稳定的生产经营要素,让农民分享到了更多的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地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全新尝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将进入总结阶段。江苏好集云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过近两年时间,多个试点地区就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形成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以及政策制度设计等进行了深入探索。好集云农通过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可以解决土地流通成本问题,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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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念
主要做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