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羊肉
内蒙古自治区特产、全国农产品标志
土默特羊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特产,全国农产品标志。
产品特点
土默特羊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肉层厚实紧凑、有弹性,肉质细嫩、肥瘦相间。
土默特羊肉营养成分高、无膻味、香味浓郁、风味独特,肉中富含氨基酸、蛋白质、多种微量元素等。其中蛋白质≥18.1毫克/千克,氨基酸≥18.6毫克/千克,锌≥19.9毫克/千克 。
产品环境
草场情况
土默特右旗境内草场分为:山地草甸草原草场、山地干草原草场、山前冲积扇干草原草场、平原盐、湿草甸草场四种草场类型。北部山区为高原牧场,面积673.85平方千米,牧草有针茅属隐子草属芨芨草属、野韭、砂韭、山韭、蒙古葱(沙葱)等,都是土默特羊抓膘的天然饲料,为土默特羊不同月份饲养提供了充裕的空间。
土壤地貌
土默特右旗南部土默川平原,总面积1682.2平方千米,海拔高程介于987~1000米之间。地表为黄河冲积物,其下层为湖积物,土壤主要是草甸土,土质肥沃。
气候特征
土默特右旗地处中温带,干旱与半湿润交错带,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晴天多,阴天少,光能资源丰富,年均气温7.5℃,全年日照3095小时以上。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2.9℃,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8.0℃。夏季雨水集中,年均降水量339.8毫米;秋天气候凉爽,无霜期年均132天;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为优质的高原牧草生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水文情况
土默特右旗水资源丰富,黄河横贯旗境,全长106千米,年平均径流量247.56亿立方米。北部九峰山有美岱沟、甘沟、水涧沟等山沟21条,泉水清澈,富含多种矿物质,为牧草的生长和自然放牧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
历史渊源
2009年,土默特右旗开始以高新技术型,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现代肉羊产业,重点打造建设“现代肉羊肉羊养殖示范园区”,强化“四大基地”(肉羊良种繁育基地、肉羊杂交繁育基地、育肥基地、活畜交易基地),完善“四大支撑体系”(肉羊良繁体系、防疫体系、培训服务体系、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扶持组建肉羊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构建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以肉羊改良为突破口,为解决肉羊个体产量偏低与羊肉口感品质单一等问题,通过整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鼓励支持政府采购,企业(合作社)、农户购置引进杜泊、德国美利奴、萨福克等国际优特肉羊品种,通过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同期发情等现代繁育技术手段,与本土土默特羊进行杂交选育。
2018年,土默特右旗规模化累计扶持建成现代化示范养殖基地4个,高标准肉羊养殖小区有12个,种羊繁育场3个、家庭牧场68个,高标准肉羊养殖育肥户2330户。累计引进国外杜泊、德美等种羊1300多只,纯种繁育种公羊5300多只,肉羊胴体较2009年以前平均增重5.2公斤,出肉率显著提高,羊肉品质得到改善。
生产情况
2012年底,土默特右旗肉羊存栏达到120.86万只,出栏肉羊180万只,平均每年增加出栏肉羊10万只;肉羊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5%,较2009年提高25.4个百分点。
2018年,土默特右旗肉羊养殖规模达70万只,年产量达15400吨。
产品荣誉
2019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土默特羊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9月18日,被纳入2020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土默特羊肉的地理标志保护区域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南部,面积达2356.05平方千米。区域辖5个镇、3个乡、1个管委会。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4′32″~111°07′02″,北纬40°14′38″~40°51′06″之间,东西直距74.1千米,南北直距67.5千米。
质量技术要求
(1)品种选择
选种:品种为蒙古羊分支而形成的土默特羊。育种:在育种区选定10个核心群为种公羊繁育群,每年从这些繁育良种群中选留公羔进行培育。经过初生、断乳、周岁三个年龄段的鉴定,选留和使用达到特级和一级的种羊。
(2)草场、饮水条件
以天然放牧为主,舍饲圈养为辅。多样性的地形地貌造就了草场的多样性和品种丰富的牧草,使得土默特羊群在不同的月份到不同的牧场放牧,上山下川,周而复始,造就了土默特羊的强健体格。土默特羊的饲养方式为夏秋季山区草场放牧,冬春季平原草场放牧加补饲。补饲的饲草有苜蓿、羊草、丛生禾草、碱蓬、盐爪爪等;舍饲以作物秸秆、青贮为主,配合树枝树叶、葵花盘等,饲料多以玉米为主。一年四季饮水均为山泉水或深井水,水质均达生活饮用水标准。
(3)饲养管理、畜牧防疫
为保证羊的健康发展,每年都适时进行羊三联苗等防疫注射,实行早春驱虫和夏秋两次的药浴,加强了内外寄生虫的防治,组织接羔保育药品,防治疾病,提高接羔保活率。 适龄屠宰:8~12月龄羊(22千克以上)。
土默特羊肉必须按国家养殖、加工等技术规程执行,养殖区域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产品达到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了养殖基地的环保制度,并设立环保标志牌,严格控制在基地方圆5千米和上风20千米范围内新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
专用标志使用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土默特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
(1)生产经营的土默特羊肉农产品来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并具备登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资质和市场开发能力。
(2)能够严格按照土默特羊肉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土默特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土默特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3)土默特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土默特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参考资料
土默特羊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物查询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06-24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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