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有别于
耕地,只有划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才可以开发、建设。而耕地是明令禁止用于开发建设的。这也是为了保护我国有限耕地的一项措施。
2019年“三调”结果显示,全国建设用地总量6.13亿亩,较“二调”时增加1.28亿亩,增幅26.5%,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9.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8.34%提高到62.71%,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总体相适应。但从“三调”数据看,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55亿亩,节约集约程度不够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存在大量低效和闲置土地。全国村庄用地规模达3.29亿亩,总量较大,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具有较大潜力。
日前,
国土资源部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进行整体部署,明确将节约集约用地。
《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节约集约土地的主要目标,首先便是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将实现全国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 其中,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同时,《意见》明确,实施土地内涵挖掘和整治再开发战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5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900万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300万亩。
《意见》还要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东部地区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率先压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城区人口100-300万的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500万的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
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另外,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