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凉山州调整
普格县等7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21〕1号):撤销城北乡、竹核乡和库依乡,设立城北镇。以原
城北乡、
新城镇拖都村、原
库依乡依子村和原
竹核乡莫洛村、瓦拖村所属
行政区域为城北镇的行政区域,城北镇人民政府驻谷都村沐恩邸路8号。
2021年,撤销城北乡、竹核乡和库依乡,设立城北镇。以原城北乡、新城镇拖都村、原库依乡依子村和原竹核乡莫洛村、瓦拖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城北镇的行政区域,城北镇人民政府驻谷都村沐恩邸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