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的
原则性规定。我国于1992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即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其内容包括四部分:(1)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
会计分期和
货币计量;(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
客观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
配比原则、
谨慎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重要性原则共12条(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制度》新增加了“
实质重于形式”的
会计核算原则);(3)
会计要素及其相关内容,即对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的规定;(4)
会计报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基本准则处于
会计准则的最高层次,是制定
具体准则的依据,也是制定
会计核算制度的依据。